查看原文
其他

个人信息被“公示”?鹿城公益诉讼敦促加强政务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我!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近日,鹿城区检察院对该区政府信息公开涉个人信息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时,有关职能部门表示。

▲图片来源网络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频发,继而引发电信诈骗等多种关联犯罪,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行政机关作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之一,也可能因信息公开不当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时发现,2018年至2021年11月底,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先后公告公示了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未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的大学新生和农户个人信息共计118人,公开时含4名未成年人。


“领补贴的时候让填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没想到会在网上发出来……”调查中,一名受访农户表示曾多次接到贷款、推销电话,让他不胜其烦。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

2021年年底,区检察院组织区府办政务公开中心、大数据管理中心、相关职能单位以及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会上,区检察院向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立即采取措施对涉案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理,对已公开的信息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依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随后,与会人员就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中个人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存在的疏漏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检察机关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特别有意义,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首先应当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公益诉讼观察员吴丽华发言道。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4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对其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去标识化,即通过相应的特殊技术处理,使得单凭该信息无法准确定位到特定个人。”经办检察官在会上详细回答了政务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问题。

会后,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当日即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涉百余人的个人信息公开条目进行了撤回、去标识化处理,并组织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同时建立健全“经办人预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层级审批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区府办政务公开中心采纳了区检察院座谈会上的口头建议,对全区42个涉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开展保护个人信息专项整治,在区府办大数据中心的协助下,借助数据赋能,共排查各类公示公告文件18301份,整改198份,涉及538人。


“我们通过送达检察建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探索与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方式,凝聚合力共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区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第六检察部主任徐缨表示。




供稿:第六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往期回顾

01

“长大了,我也要成为一名检察官!”鹿城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子女开展亲子职业体验活动

02

酒后放火致使多个门店、住宅、车辆损毁……批捕!

03

鹿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04

【直通两会】干货来了!带您一图读懂鹿城检察五年工作报告

点分享点个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